一、涉及产品类型
新药、改良型新药、仿制药、一致性评价、中药、天然药物
二、服务内容
可以为国产药品在中国NMPA开展注册提供咨询服务,协助客户顺利实现产品获取上市许可。
三、可提供的服务内容
1.IND申请(适用于创新药、改良型新药药品)
1)可以为药品注册提供注册代理服务;
2)对中国创新药或改良产品,提供临床试验申请服务;
3)沟通交流会议组织、申请、会议资料准备等,并提供全程支持沟通交流会议;(包含但不限于Ⅰ类、Ⅱ类会议等)
4)拟注册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资料差距分析、风险评估,并指导客户补充完善;
5)注册申请资料CTD格式的编写、审核、eCTD格式转换、递交;
6)审评进度跟踪、指导技术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准备与递交,回复专家提问、协助客户获得临床许可。
2. 上市申请
1)提供药品注册代理人咨询服务;
2)提供药品注册的可行性评估、差距评估;
3)提供药品注册申请资料编写大纲;
4)提供进口药品注册CTD格式资料的审核、完善、资料撰写、eCTD格式转换(如使用)、递交;
5)注册检验样品分装、送样、跟踪及相关问题处理;
6)药品注册申请全程跟踪(包含CDE发补分析、回复方案制定与回复资料的撰写及递交);
7)协助企业获得产品上市许可。
8)可以提供上市产品的维护、变更、再注册等其他服务。
四、使用法规
- 《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
- 《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- 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
- 关于发布《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(试行)》等三个文件的公告(2020年第82号)
- 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(2020年第41号)
- 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(试行)》(2021年 第8号)
- 《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、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》(2020年第26号)
- 《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》(2020年第44号)
- 《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》(2020年第43号)
- 《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》(2020年第68号)
- 《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》的通告(2021年 第15号)
- 《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》(2021年第40号)
- 《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》的通告(2021年第19号)